圣裔世界大会通讯社

来源 : 伊朗华语电台
星期二

17日 四月 2012年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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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在历史和伊斯兰教中的地位(2)

伊斯兰教出现前,阿拉伯人流行的一个陋习就是活埋女孩。据部分历史学家说:这一陋习可追溯到希拉国王努尔曼•本•曼泽尔时期。在努尔曼统治时期,塔米姆族部落不缴纳规定的税款。努尔曼下令镇压该部落,结果造成塔米姆族部落许多妇女和孩子被俘虏,过了一段时间,塔米姆族部落酋长盖斯和一些族人前往努尔曼那里索要被俘的族人,努尔曼承诺释放被俘的妇女和孩子,但是谁想回去,可以回去,谁想留下也可以留下。 被俘的人员之一盖斯•本•阿绥姆的女儿没有返回自己的部落,在这件事情发生后,盖斯发誓他将活埋自己的女儿,从而有十多名女孩被活埋。从此,这种非人道的、丑恶的行为成为阿拉伯半岛部分部族和部落中流行的习俗。 黎巴嫩作家贾瓦德•阿里在一部关于伊斯兰教之前的阿拉伯历史的书中写道:杀死孩子和活埋女孩不仅在阿拉伯人当中,而且在其他民族中也流行这种习惯。在埃及、希腊、罗马尼亚和澳大利亚部分部落中,因各种原因,包括宗教信仰和经济问题等原因都存在这一现象。 部分部族和民族如腓尼基人为了接近自己信奉的神灵,用自己的女人和女儿献祭,他们崇拜大自然,将名叫毛鲁赫的偶像称为光明之神,并认为,阿什特里神(启明星)有配偶,为了接近阿什特里神,他们将用妇女献祭。为了接近毛鲁赫(光明之神)他们将自己的孩子活活烧死。 在古兰经中,杀害女孩这种可恶行为是受到严厉谴责的,古兰经中详细地讲述了蒙昧时代妇女遭受的压迫。古兰经第16章第58节、59节经文说:当他们中的一个人听说自己的妻子生女儿的时候,他的脸黯然失色,而且满腹牢骚。他为这个噩耗而不与宗族会面。他多方考虑,究竟是忍辱保留她呢?还是把她活埋在土里呢?真的,他们的判断真恶劣。 古兰经认为:活埋女孩是非常丑陋和残忍的行为,创造世界的真主将在审判日对此进行公正的审判。古兰经第81章第89节经文就表明真主对这种愚昧无知的行为极为愤怒,这节经文对那些被无情地活埋的女孩询问到:你为什么罪过而遭杀害呢? 就如我们所说:过去各民族一般都是用轻视性的眼光来看待妇女的。在蒙昧时代,生女孩被认为是一件羞耻的、倒霉的事情,没有人想生女儿。然而,在那个时代,多神崇拜者的迷信之一就是将天仙视为神的女儿,为能让她们在神的面前为自己求情,他们用女孩来献祭。部分历史学家认为,蒙昧时代存在的思维,环境是因恶劣的经济条件或部落之间发生的战争和相互掠夺等因素造成的。 据伊斯兰伟大先知穆罕默德身边的一名圣门弟子伊本•阿巴斯传述。如果一个人想知道愚昧的民族有多么落后,那他就诵读《古兰经》牲畜章的经文。 该章第139节经文说:他们说,这些牲畜所怀的胎儿是专为我们男人的,对于我们的妻子是禁物。如果那胎儿生下来是死的,他们就共同吃它。真主要为他们捏造谣言而报复他们。他确是至睿的,确是全知的。 用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的话说,好的东西是专属男人的,坏的东西属于女人,这在男人和女人之间是一种公开的歧视,他们还妄称这些判断来自于真主。当然,真主认为将合法的东西视作禁物是对自己的诽谤,遵循这些陈规陋习是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