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九月 2012 - 19:30

阿富汗人权独立委员会谴责亵渎伊斯兰伟大先知神圣性的同时强调,必须在正确的框架和标准内解读言论自由。

据阿布那通讯社报道,阿富汗人权独立委员会周日发表了一份声明强调:无疑,思想和言论自由是人权的基本原则之一,这些在社会的活跃和觉醒以及保障民主的价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人类的这一权利像人类其他的权利和自由一样是有界限的。

在该声明中写道:任何人都无权滥用言论自由的权利,也无权亵渎宗教、民族和其他文化的价值及其神圣性。

阿富汗人权独立委员会在该声明中还痛斥制作并放映亵渎伊斯兰先知和伊斯兰神圣性的影片,并要求阿富汗人民通过举行和平、无暴力和冲突的游行活动对这一亵渎行为做出反应。